来源:上海中颖通达报关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02 10:02:36 [举报]
向我国境内出口水果的境外生产企业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推荐注册,通过海关的注册后方可向我国出口。已获得在华注册的企业名单可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进行查询。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应通过海关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信息备案。进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的“已备案名单查询”,可以进行备案名单查询。
进口水果报关报检海关的要求:
1、不得混装或夹带植物检疫证书上未列明的其他水果;
2、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不带有我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土壤及枝、叶等植物残体;
4、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我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
5、输出国或地区与我国签订有协定或议定书的,还须符合协定或议定书的有关要求。
进口水果办理报关清关手续应注意的问题:
1、进口水果应来自在华准入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进口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我国国家标准;
3、进口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4、进口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我国关注的病、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进口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6、进口新鲜水果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冷冻水果不需要。预包装冷冻水果肉不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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